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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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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厅[2019]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王爱民
副组长:庞艳桃、宋英华、夏德、朱朝霞
组 员:王超、丁萍、赵衍民、马颖、刘丹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 招生总计划 | 接收推免生 | 统考招生计划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23 | 23 |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22 | 4 | 18 |
120200 | 工商管理(财会) | 全日制 | 16 | 6 | 18 |
120200 | 工商管理(非财会) | 全日制 | 31 | 11 | 20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2 | 1 | 1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10 | 1 | 9 |
085224 | 安全工程 | 全日制 | 34 | 34 | |
125300 | 会计专硕【01财务会计(全日制)】 | 全日制 | 73 | 15 | 58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非全日制 | 124 | 124 | |
125600 | 工程管理 | 非全日制 | 45 | 45 | |
125300 | 会计专硕【02CFO 与资本运作(非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50 | 50 |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详见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1.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各专业复试线见 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2.获得我院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且第 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http://som.whut.edu.cn/。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30 日-4 月 3 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加复试必须 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 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事项 | 资格审查 | 体检 | 笔试 | 面试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4 月 2日(周二) 8:30-11:30 | 管理 学院 一楼 报告 厅 | 4 月 2 日(周 二) 8:00- 11:30 | 武汉理 工大学 东院校 医院 | 4 月 2 日(周 二) 14:00— 16:00 | 具体地点 另行通知 (详见学 院网站 http://s om.whut. edu.cn) | 4 月 3 日 (周 三) 8:00- 17:00 | 武汉理 工大学 南湖校 区管理 学院 |
工 商 管 理 ( 非 财 会 类) | ||||||||
工 商 管 理 (财会类) | ||||||||
公共安全与 应急管理 | ||||||||
安全科学与 工程 | ||||||||
资产评估 | ||||||||
工商管理硕 士(MBA)、 工 程 管 理 (MEM) | 3 月 30 日(周 六) 8:00- 9:50 | 管理 学院 一楼 报告 厅 | 3 月 30 日(周 六) 14:00- 17:00 | 武汉理 工大学 东院校 医院 | 3 月 30 日(周 六) 10:10— 12:10 | 武汉理工 大学南湖 校区新 2 楼 101— 105 | 3 月 30 日 (周 六) 13:00- 18:00 | 武汉理 工大学 南湖校 区管理 学院 |
会 计 专 硕 ( MPAcc ) 【 01 财 务 会计(全日 制)】、【02 CFO 与资本 运作(非全 日制)】 |
(一) 资格审核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 资格审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 考核表》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 3 月 26 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 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 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 任。
4.复试费:100 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 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 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 到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 体检结束后上交体检办公室。
体检费:89 元
(三) 笔试
(四) 面试
五、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涵盖学科(专业) 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笔试总分为 100 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专 业 | 科 目 | 内 容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企业管理综合 | 平时积累的专业 知识。考察考生 系统的专业知识 和分析解决问题 的能力。不指定 参考书目。 |
工商管理(非财会类) | ||
工商管理(财会类) | 会计与财务管理综合(A) |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系统工程、安全学原理 |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资产评估 | 资产评估综合(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企业价值评估) | |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 (MEM) | 政治、管理学 | |
会计专硕(MPAcc)【01 财务会计 (全日制)】、【02 CFO 与资本运 作(非全日制)】 | 会计与财务管理综合(B) |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本学科(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 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面试环节为考生自我陈述、面试小组提问及考生回答,面试时间不少 于 2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 下:
管理类联考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
其余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 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 诉。
七、拟录取原则
(1)不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办 法见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但奖学金评 定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
(3)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按规则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 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 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 网”(http://gd.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7-87859039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 管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027-87858129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管理 学院 326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