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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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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新海 副组长:李家文 成 员:徐增阳
2.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李家文 成 员:蔡颢、欧阳铮、魏寅
3. 复试申斥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蔡颢,电子邮箱:741156901@qq.com电话:027-6786807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30079
4. 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举报受理人:曾艳
监督举报电话:67868993
监督举报邮箱:414567693@qq.com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 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7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2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84分,可取得复试资格。考生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报名表。
根据考生上线情况,经学校同意,2017年MPA招生计划调整为全日制学生80人、非全日制学生115人。
我校MPA专业接受少量调剂生源。
2. 复试及报到时间及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
复试报到地点 :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下午
1:00—2:30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3:00—5:00笔试“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
复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19、419、519教室
3. 复试报到时必须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3.1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并签名(复试信息表见附件,需A4纸双面打印)。
3.2 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3 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3.4盖有红色公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3.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
3.6以上资料请自备档案袋放入,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4.复试程序
4.1报到
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楼会议室登记,填写报到登记表。
4.2资格审查
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连同准考证、复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一并交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3接受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放置考桌右上方。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笔试)。
5.复试(笔试)科目、分数及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本次MPA研究生复试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两者共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20分,“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8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
6.成绩构成与录取标准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它事项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复试费: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人,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自主缴费。2017年3月22日起,参加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考生编号(15位数字,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登录平台缴费。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联系人:蔡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