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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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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我校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柯新利

成员:王家合 彭开丽 杨嬛

(二)监督小组

组长:樊华

成员:丁艳华  蒋勇

受理考生申诉渠道:

电话:027-87285058

邮箱:fanhua@mail.hzau.edu.cn

(三)复试小组

成立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负责招生工作的分管领导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复试小组由5-7副高及以上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二、工作原则

(确保科学选拔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二)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阳光招生。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严审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要求考生在现场参加复试,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确保信息公开

1.学院官网或MPA教育中心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公开复试录取信息,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

2.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程序

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

(二)调剂要求

坚持考生自愿原则,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

1.符合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报考条件,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的专业硕士类考生(初试科目应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考生。

3.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公共管理专业学位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总分175分(其中英语44分,管理类综合88分)。

(三)网上办理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四)自愿调剂

组织复试面试前或面试时,学院告知考生学习方式,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考试成绩和自身意愿报名参加调剂

(五)统一审核

拟录取通知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

1.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结合MPA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划定第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第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统一核实划定。

3.所有调剂生复试录取手续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未通过该系统的复试录取无效。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41,调剂复试时间待教育部开通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进行。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确定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复试组专家现场集中考核。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综合能力与素质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考生抽题及回答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用英语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采取考生自我简介,回答面试小组提问的形式进行。

3.综合能力与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及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所有参加复试的专家、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内容。

(五)复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听说综合能力与素质考核成绩。

1.复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30%+综合能力与素质成绩×50%+外语能力成绩×2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录取名单的确定:严格按照录取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4.导师选择:复试录取之后,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先由学生填报导师申请表,学院和导师根据申请表及招生计划共同商议确定。  

复试前需提供材料

考生收到面试通知后,需按要求提前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并携带纸质原件参加现场面试:

1. 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

3. 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境外学历,为学历认证报告);

5. 复试申请表(见附件,一式6份面试现场提交);

6. “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

7. “大学生村官”加分考生提供组织部下发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文件复印件及服务期满、考核称职证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称职证有效期 年);

8. 《华中农业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及签名。

、服务保障

(一)加强应急处突。学院MPA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招生政策规定与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与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加大支持保障。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学院负责组织领导,学位点负责统筹协调,复试专家负责执行落实。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直接责任人。书记、院长对本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规范执行方案,强化检查监督。复试录取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和邀请督导员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其它事项

1.复试通知。学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通过QQ群通知并获得回应的,我们将不再单独电话通知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填报并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招生流程的下一步程序。

4.根据实际情况,复试录取可分批、分组进行。各批次、组别之间复试方式及评分标准应统一,保证复试的公平性

5.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或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对录取成绩有疑义者,可在录取成绩公示后48小时之内提出复议申请或申诉。

6.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7.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8.体检:复试期间不单独组织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9.导师信息可通过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查阅了解。

 

特别说明:以上方案若有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我们将及时通过官网及 QQ 群通知。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MPA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共管理学院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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